新郑市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豫教基二〔〕60号)文件精神,结合新郑实际,现制定我市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已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招生服务平台完成“中招报名”工作,且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在新郑市初中学校就读具有正常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正常转学、休学的应届生)。(二)具有新郑市常住户口(户口日期截止年5月20日),在新郑市以外河南省以内的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经在借读地学校于中招基本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了注册,同时已经在借读地学校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二、报名审核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各学校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哈尔滨治疗白癜风医院中科爱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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