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女士称被殴打及戴手铐的情况

张女士说,到了派出所后,她才明白是因为与某公司通信光缆损毁自家房屋赔偿纠纷一事被带到派出所的

“我爱人看了这个‘证明’之后,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签了名”马先生说,他怎么都想不通,这个“证明”怎么就成了“涉嫌敲诈勒索”的证据

“在我们的多次要求下,该公司最终写了一个‘证明’”张女士的丈夫马先生说,“‘证明’的主要内容是,因该公司通信光缆将房子压坏,从19年起,按照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我们进行赔偿往后如果还存在对房子占压的情况,将按照每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王所长说,民警是否殴打了张女士,只有等调查了解后再通知家属,目前还不能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记者问:“当事人和通信光缆公司纠纷事件,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新郑市龙湖镇邮编?”王所长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他们正在调查中昨天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晴川对此事明确表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光缆从房顶通过,给当事人财产带来损失是事实,当事人没有虚构,没有敲诈的故意

昨天下午3时,记者跟随马先生见到了孟庄派出所所长王志勇马先生表示,希望派出所对殴打张女士的民警作出处理,并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让张女士做法医鉴定

对于张女士称被殴打及戴手铐的情况,李晴川说,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案件中的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涉嫌犯罪,正式立案后,下达刑事立案通知书,才能对当事人采取戴手铐等强制措施针对机关不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一事,李晴川说,根据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进行法医鉴定

张女士说,在派出所内,她因为说了句“我也没犯法,凭什么让我蹲到墙角”,结果被一男子打了一个耳光,并被跺了数脚,还被该男子用手铐铐到了一根铁管上其间,张女士曾多次要求该男子说出身份,“但他一直不说”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新郑市第二人民见到了张女士她给记者展示膝盖等处还没有完全退去的淤青,而在病例上记者看到“外伤性头痛、多处软组织损伤”等字眼

(大河报记者梁振廷实习生刘泽飞)新郑市某公司的通信光缆经过该市孟庄镇洪府村村民张女士家的房顶,张女士认为给她家的房屋带来损坏,要求给予补偿这本应是一起民事纠纷,可这家公司却以被敲诈勒索为由报新郑市市政府了案据张女士讲,6月5日晚上,她被带到新郑市局孟庄派出所后,被戴上手铐,并遭到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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