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郑交办第二
5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郑市交办第二十四批8个群众举报件,其中辛店镇5件,薛店镇件,龙湖镇1件,城关乡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郑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按程序交相关乡镇、管委会整改。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专门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编 辑:江 华
责 编:刘元升
监 审:刘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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