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领钱新郑这些地方发布商品房契税缴纳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商品房契税

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新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含商业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

凡在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日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日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

四、契税缴纳办理地址

(一)线下办理地址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孟庄镇财政所)

(二)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备注: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本通告解释权归孟庄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年5月20日

附原文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商品房契税

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办事处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

凡在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手机下载“郑好办”APP,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   辑:吕芳芳

责   编:赵丹

主   编:刘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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