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开招聘高层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号)精神,医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其中:进编人员48名,不进编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2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2月3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2月3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2月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3.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年2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年2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年2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五)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截止时间可至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年2月7日前取得。   (六)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年2月3日9:00—2月7日11: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年2月3日9:00—2月7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附件1)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附件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6.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办法   1.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可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2.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3.报考人员需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

附件:1、编内岗位表

2、编外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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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常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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