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路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长空路小学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局)以郑港经发33号、郑港经发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招标人(代建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长空路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长空路以北,航虹路以东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局限于风雨操场、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校园绿化、道路硬化及铺装、学校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因大气污染、扬尘治理、省市下达环境整治文件要求等造成工程延期的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时需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需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接过至少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方完工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企业提供承诺书,需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

3.5.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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