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新郑市获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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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观天下,一掌知龙湖12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赋予新郑市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充分激发新郑市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推进新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方案组织实施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15日)
1.公布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放权事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新郑市人民政府)
2.沟通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郑市要确定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建立对接机制,明确具体程序、工作要求并及时做好对接、沟通联系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新郑市人民政府)
3.完善程序。及时完善各项法律程序等,属于委托下放的事项,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要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范围、委托期限、各级职责及权利义务等,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的手续办理等事宜。(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新郑市人民政府)
4.调整权责清单。依照放权清单,及时调整郑州市和新郑市两级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新郑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过渡阶段(年12月16日—年1月31日)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下放权限的类型特点以及新郑市的业务承接力量,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采用上门指导、以会代训、技能考试等方式,为新郑市承接权限下放事项的部门培养—3—业务骨干、提升技术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新郑市人民政府)
(三)自主工作阶段(年2月1日起)
新郑市要依法行使下放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下放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明确市县两级的权限和责任,承接机关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有关工作考核不再列入市级机关考核范围。(责任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
(四)督促检查阶段
对此次下放权限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督办,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权限下放后运行有序。(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附:赋予新郑市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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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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