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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史前农业初论

史前农业的相关讨论在国内考古学界并非新议题。既往研究中,20世纪尤其20世纪90年代以前,学界关于史前农业的探研多系主要基于工具、用具分析所得,近年来,随着植物考古、动物考古、人与动物骨骼稳定碳氮同位素考古等方法或手段的引入,史前农业考古与食物考古有了更为丰富的新证。今河南省新郑市位于中原腹地,地处豫西山地与豫东平原过渡地带,存在丘陵、岗地、平原等地貌类型,并有双洎河、黄水河、暖泉河、梅河等河流流经,气候温暖湿润,雨热同期,先民在这种自然环境基础上创造了丰厚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得益于田野考古工作积累,本区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构建较为完整,存在农业因素的时期自裴李岗文化延续到二里头文化,农史悠久。

就中原地区史前农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丁清贤先生根据时有考古发现,推论裴李岗文化先民经营着以农业为主,采集、渔猎、畜牧为辅的定居生活,仰韶文化农业发展并进入锄耕阶段,龙山文化农业较前又有新发展。吴汝祚先生认为中原史前农业发展影响积极,不但促进了手工业的进步,而且养活了更多的人口,并导致了城邦的产生。杨肇清、张西焕先生就稻作视角探讨了河南史前农业状况。庞小霞、高江涛先生对考古发现的植物、动物、工具遗存作了较为长程的梳理,认为中原史前农业的发展与环境气候、人口压力、经济文化交流诸因素相关。上述研究大体勾勒了中原地区史前农业演变进程,虽然部分提及了新郑地区的考古发现,但就新郑地区史前农业考古或早期农史的专题研究仍付阙如。有鉴于此,本文拟以裴李岗时代—仰韶时代—龙山时代—二里头时代的农业考古发现为依据,对新郑县域(市域)视角下史前农业发展状况作初步分析。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批评、指正。

新郑地区裴李岗时代的农业

新郑是裴李岗文化的命名地,也是裴李岗文化遗址的重要分布区。经考古工作证实的裴李岗文化遗址有:新村镇裴李岗、龙湖镇沙窝李、观音寺镇唐户、辛店镇西土桥遗址、郭店镇岗时、城关镇岭西、孟庄镇洪府、薛店镇店张等。与史前其他时期相较,本区得以发掘的裴李岗时代遗址为数较多。裴李岗、沙窝李、唐户等遗址皆开展过相对系统的考古发掘工作。

就植物遗存来看,裴李岗遗址早年的发掘出土过粟、梅核、酸枣核、核桃壳等炭化植物遗存,据称也见有炭化黍粒;后续石磨盘(8件)上淀粉粒分析表明,粟(或黍、或薏苡属)、小麦族、橡子可能是聚落先民重要的食物来源;人骨(2具)牙结石上淀粉粒虽也有粟黍类作物,但以豆科、栎属、块根块茎等非粮食类植物为主。沙窝李遗址出土有核桃、枣等炭化果核,发掘者还发现了面积达0.8~1.5平方米的炭化粟粒孑遗;后续微体分析在石磨盘上(2件)提取到栎属、小麦族、狗尾草属(或黍属、或薏苡属)的淀粉粒。唐户是该地裴李岗文化诸遗址中唯一经过相对系统浮选的遗址,出土有禾本科、藜科、十字花科、苋科、马齿苋科、紫堇属等植物的炭化遗存,由于禾本科遗存过于细碎,研究者未能对其进一步细分,但认为不能排除其中存在粟类作物的可能;微体植物考古研究表明,土样中(3份)黍的植硅体数量占据绝对优势,稻的植硅体含量则较少,石磨盘(6件)、石磨棒(2件)、陶器(8件)上的淀粉粒分析指向了粟、稻、小麦族、莲属、栎属等植物,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研究者藉此认为,以粟类种植为主、稻作为辅的农耕方式已成为唐户先民生业模式的主体。岗时遗址也有1件石磨盘做过淀粉粒分析,但研究者并未公布其鉴定结果。

上述证据以外,新郑西邻的新密莪沟北岗遗址出土有粟类作物的淀粉颗粒,南邻的许昌丁庄遗址也出土有为数不少的炭化粟粒,贾湖遗址中出土了为数较多的稻和少量粟遗存。这些发现表明裴李岗时代豫中地区稻粟兼作农业存在的可能性较大,新郑地区的作物遗存并非孤例。惟与同出的非粮食类植物遗存相较,诸遗址粮食作物遗存皆为数尚少。饶是如此,稻粟兼作的生产特点已现端倪。

工具遗存方面,裴李岗、沙窝李、唐户等遗址的考古发掘提供了数量众多、种类丰富的工具(表一),为管窥当地农业发展状况提供了旁证(仅取可能与农业活动或植食资源获取和生产相关的遗存)。除表中所列完整工具以外,裴李岗遗址还出土有残石铲10余件,石磨盘残片6件;唐户遗址还出土有石磨盘残块数十件。此外,西土桥遗址曾出土过石磨盘、石磨棒,岭西遗址出土过石铲、石磨棒等,岗时遗址也出土过石铲、石磨盘、石磨棒等工具遗存。

一般认为,石斧、石锛、石凿可用以砍伐加工,石锥可用以点播种植,石铲可用以挖掘翻耕,石镰、石刀可用以收割,石磨盘、石磨棒、石臼等可用于食物加工环节的脱粒脱壳活动,石饼则可能具有研磨、石刃砍砸、刮削等功能。有学者曾据相关遗址的工具遗存,推论裴李岗文化农具配套完备,耕作技术有所发展。当然,这些工具可能未必仅用于食物生产与加工过程,即使全部用于与食物相关的活动,也未必皆与农业活动相关,但不同种类工具投入到农业生产实践本身即反映了农业的发展。

至于动物遗存,据周本雄先生鉴定,裴李岗遗址有猪、狗、牛、羊、鹿、獐、獾、鼠等动物遗骸,发掘过程中还发现了陶塑猪头、羊头等。沙窝李遗址动物骨骼出土不多,发掘者对其中2件骨骼的鉴定结果显示,当时存在猪、鹿两种动物。根据近年来的动物考古相关研究,在这些动物中,能够确定为家养动物的有猪、狗两种。

聚落形态方面,宏观地看,新郑双洎河流域和新密溱洧流域的裴李岗文化聚落可合为一群,定居聚落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人群流动性的减弱。微观地看,以裴李岗遗址为例,面积约2万平方米,发掘区现代水渠东部为居住区,西部为墓葬区,居住区附近存在同时期的陶窑等设施,可见聚落内部已经有了一定的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唐户遗址更是发现了大面积的居址,所见房址的规模、数量、建筑水平在整个裴李岗文化分布区域首屈一指,而且存在环壕等聚落外围大型公共设施。这些现象足证当时定居生活的发展,而定居是人类食物获取方式乃至生计策略改变的结果,生计模式变化的主要内容当与食物生产甚或农业行为有关。

综观植物遗存、动物遗存、工具遗存、聚落形态等考古证据,或可认为,裴李岗时代的新郑地区已经存在定居农业,而且这种农业的发展水平不似农业孕育的最初阶段状态。近年来,随着西邻新密地区距今年前后李家沟遗址的发掘,有学者将中原地区农业起源的时间和地点上溯至这一阶段的这一地区,但目前尚不能确定新郑地区裴李岗时代农业的发展是否建立在此基础上。尽管与狩猎、采集等攫取性经济相较,食物生产活动在先民的生计中可能尚未占据主导地位,但它可以使“其他文化与社会因素随之改变”,裴李岗时代的文化面貌与李家沟时代相较呈现出明显的进步态势。

新郑地区仰韶时代的农业

与裴李岗时代诸遗址相较,新郑地区仰韶时代遗址知名度较低,且罕见系统发掘者。已有工作中,被确认的仰韶文化遗址有:城关镇官庄,观音寺镇唐户、大朱庄,辛店镇南李庄、南庄、人和西南场、北李庄,新村镇王垌,孟庄镇洪府,薛店镇岳庄,小乔镇高坡岩、古城村等。

就植物遗存来看,古城遗址所出陶罐里存在炭化谷粒。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曾在郑州周边进行过考古调查,采集了部分土样。经张居中先生科研团队研究,高坡岩遗址浮选出粟遗存,北李庄遗址浮选出黍遗存,大朱庄、古城等遗址所采样品中则未见植物遗存。近年来,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郑州及其周边地区部分遗址中采集了数量丰富的裴李岗文化至商周时期的植硅体分析和浮选土壤样品。经吕厚远先生科研团队成员研究,北李庄遗址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处单位中存在粟、黍2种作物的植硅体,粟的数量比例、出土概率皆高于黍;炭化作物中仅见粟粒;浮选与植硅体两种分析手段所获非粮食类遗存有豆科、酸浆属等。

工具遗存方面,唐户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锛、石凿、石铲、骨锥、石刀、石研磨器等工具;洪府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刀和少量残损石磨棒;高坡岩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凿等工具;王垌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凿等;岳庄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个别石铲上有穿孔;古城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南庄遗址出土有石斧、石刀、石凿;南李庄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凿;人和寨西南场遗址出土有石铲、石斧;官庄遗址出土有大量石器。由于这些遗址皆未进行发掘,工具数量不明,难据以量化分析,但出土可能指向农业活动的石铲、石刀的遗址数量占比高,可能暗示着食物生产乃至资源生产的发展。

本区仰韶时代动物遗存鉴定分析工作暂付阙如。不过,据袁靖先生研究,中原地区距今年前后存在以狩猎为主、饲养为辅和以饲养为主、狩猎为辅等两种肉食资源获取方式;距今余年起,家养动物占全部肉食资源的比例越来越高,在动物资源利用的演变历程中,家畜饲养是主流的肉食资源获取方式。作为郑洛文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郑史前文化序列与相邻地区无异,社会发展过程也相似,考虑到本地植物性食物资源中栽培作物的存在以及裴李岗时代家猪、家狗的存在,有理由推测仰韶时代新郑地区家畜饲养行为的存在与饲养水平的提高。当然,这种假说有待今后的田野发掘和动物考古工作加以验证。

虽然新郑地区缺乏仰韶时代的系统发掘材料,微观聚落形态的分析难以进行,但就既往研究来看,至迟在仰韶时代中期,社会分化加剧,分层的态势明显化,社会朝着复杂化方向发展。赵春青先生对郑洛地区聚落形态的考察表明,仰韶时代前期,农业聚落不断发展、扩散,挖筑用于储存的窖穴成为普遍现象;仰韶时代后期,聚落数量激增,并有规律地分布,城址出现,社会分化加剧。即便史前各大文化区之间乃至各文化区内部诸聚落群或文化小区之间的社会复杂化进程并不平衡,但就新郑地区其他考古学现象及其周邻文化的发展来看,本地的社会发展阶段不至于太过滞后,在裴李岗时代的基础上当有所发展,根据相关聚落的规模与群聚关系,新郑仰韶文化聚落或已存在不同性质甚或等级差异。

综上,仰韶时代的新郑地区,农业可能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据赵志军先生研究,仰韶时代是古代农业真正形成和农业社会确立的关键时期。囿于田野工作,新郑地区农业发展的个案分析及综合探研还难有深入认知,随着考古工作的开展与研究手段的进步,有理由相信对仰韶时代新郑农业发展面貌的认识将更加深入。

新郑地区龙山时代的农业

本区经过系统发掘的龙山时代遗址也为数不多。早年被确认的该时期遗址有:辛店镇人和西南场、人和、周湾、小李庄,新村镇金钟寨、水泉、王垌、高千庄,小乔镇大司、于寨,薛店镇店张,观音寺镇潩水寨,和庄镇金须和庄等。

就植物遗存来看,考古调查所采土壤样品中,金钟寨遗址浮选出了粟、禾本科、豆科,水泉遗址浮选出了粟、黍、禾本科、豆科,周湾遗址浮选出了稻,王垌遗址浮选出了小酸模等遗存,潩水寨、小李庄、金须和庄等遗址所采样品中则未见植物遗存。虽不能据有限的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所获植物种子数量对当时农业种植状况加以蠡测,但至少可以确定,在先民的农耕生活中,粟、黍、稻应是重要粮食作物。

就龙山时代中原地区其他遗址的植物考古数据来看,已经存在粟、黍、稻、小麦、大豆5种作物。邓振华等认为,粟类作物是农业结构的主体,多元的农作物种植制度在先民生活中作用有限,小麦可能尚未进入中原地区,这种新见与学界对小麦在龙山时代传入的既往认识存在差异。考虑到同时期南阳盆地个别遗址小麦测年数据与考古学文化年代相去不远,海岱地区小麦遗存得到测年证据检验等情况,再结合不同地区文化交流与融合愈发明显的态势,可以认为,小麦确已存在于龙山时代后期的中原地区。随着考古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将来在新郑发现早期小麦的可能性。

工具遗存方面,根据20世纪90年代公布的材料,金钟寨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锄,大司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石锄,于寨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店张遗址出土有石镰、石磨盘,唐户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高千庄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铲等工具。近年发掘的兴田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锛、蚌刀等可能与农业行为相关的工具,兴龙湾项目所在地则出土有石锛、石斧、石铲、石刀等工具。与前相较,这一时期的可能性农具中增加了具有松土除草功能的石锄,与石铲、石斧、石刀等构成了较为稳定的组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区农耕活动的发展。

本区该时期动物遗存资料仍付阙如,但就同时期中原其他地区的动物考古研究来看,时人肉食资源获取方式以家畜饲养为主,家畜饲养已进入成熟阶段。如同属王湾三期文化的禹州瓦店遗址,出土有32种动物遗骸,家养动物猪、狗、黄牛、绵羊的数量、比例、肉食量等皆占据优势地位,数量以猪为最丰;新密新砦遗址以猪、狗、黄牛、绵羊等家养动物为主,尤以猪的数量为最;登封王城岗遗址出土的18种动物遗骸中,数量以猪、狗、黄牛、绵羊等家养动物为主,猪骨为数最巨。这些邻近地区的考古发现为新郑动物资源利用提供了佐证。以家猪为主的多种家畜饲养制度可能已是多处聚落的共有现象,外来的家养动物牛、羊可能已进入时人农耕生活之中。

就中原地区视域来看,龙山时代的聚落形态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增加,聚落数量增多;微观聚落形态变化,聚落间分化加剧;城址林立,部分聚落群已迈入早期国家阶段。加之邻近地区登封王城岗、新密古城寨、新密新砦、禹州瓦店等城邑级别聚落的存在以及相互间文化交流、筑城技术互动等现象,处在龙山时代大变革背景下的新郑地区龙山时代尤其王湾三期文化聚落群应已融入到渐趋复杂的社会进程中。考古调查显示,新密和新郑地区王湾三期文化的聚落可划分为4个层级,新郑地区存在后3个等级的聚落,人和寨遗址可能出现了向高级别聚落演变的迹象。这种聚落分级和中心聚落的出现正是社会分层、复杂化的重要标识,而聚落形态与社会复杂化程度的加深无疑是建立在农业为代表的生业等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综上,龙山时代的新郑地区,无论作物还是农具类型,较此前的仰韶时代都有增加。虽然尚缺动物考古的直接证据,但根据中原其他地区的辅证或可推论新郑地区农业的发展状况。考虑到同时期海岱地区已进入到强化型农业生产阶段,中原地区龙山时代农业经济发展状况亦不遑多让,可以认为,新郑地区的农业仍在向前发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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